發布日期:2026-06-11 00:00:00
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訓練辦法第十一點規定:「總會(或分會、支會申請,經總會同意)每年應對所屬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辦理至少1次繼續教育,未參訓者年度內不得擔任訓練授課教練」。
115度本會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繼續教育已於辦理完竣,完訓教練37人,名單如下:
中華民國紅十字會
蘇〇芯、郭〇聖、楊〇治、高〇、李〇敏(5)
台北市紅十字會
陳〇芳、莊〇華、王〇、吳〇旗、張〇、鄧〇興、鄭〇鴻、張〇輝(8)
新北市紅十字會
張〇杰、盛〇嘉、蔡〇霖、陳〇均(4)
台灣省紅十字會
王〇華、林〇慧(2)
基隆市紅十字會
鄭〇地、楊〇魁、楊〇程(3)
桃園市紅十字會
劉〇朋(1)
新竹縣紅十字會
何〇元(1)
嘉義市紅十字會
李〇惠(1)
大台南紅十字會
陳〇儒(1)
高雄市紅十字會
楊〇文、江〇馨、楊〇仁(3)
新高雄紅十字會
周〇才、林〇濱、張〇(3)
宜蘭縣紅十字會
楊〇樺、楊〇新(2)
花蓮縣紅十字會
陳〇明、陳〇中、簡〇諭(3)